
你平时会在工作中使用外部人工智能工具处理工作吗?会借助AI工具辅助整理数据、制作文稿、优化工作流程吗?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职场,这已成为越来越常见的工作方式。然而天津市股票杠杆信息门户,在某保险公司任法务的吴女士却因为使用第三方AI平台辅助办公,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使用外部AI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是否违反企业保密规定?公司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规使用AI辅助办公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边界如何界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并披露了相关情况。
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稽查、风险核查等工作。2024年7月,为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她在公司领导推荐下,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
法院助理盛家琛介绍,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吴女士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公司将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因此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吴女士则认为自己没有泄密主观故意,使用AI工具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上传的数据表已经过整理加工,并非公司核心保密信息。此次操作也未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或经济损失等现实后果。她还指出,公司从未出台有关“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办公”的制度规定,也未开展AI工具合规应用培训。因此,公司单方认定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吴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某保险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并要求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及工资损失。
法院针对吴女士使用AI办公是否构成泄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主审法官柴旭表示,被告保险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将“主观故意”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认定前提。法院审查认为,吴女士使用第三方AI工具系经公司领导推荐,目的是辅助完成本职工作、优化工作成果,并无恶意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
正规实盘股票配资在案证据显示,保险公司虽制定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所有内部规章制度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也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操作规范。此外,公司没有针对AI工具使用开展任何专项培训,也没有向员工明确告知该类办公行为的合规风险和禁止要求。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无权事后单方认定员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平台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也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公司信息外泄、经济损失、声誉受损等实际危害后果。仅以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存在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元股证券:ygzq.hk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某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判决撤销某保险公司向吴女士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判令保险公司向吴女士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等。判决已生效。
此案进一步厘清了AI合规办公与违规泄密的行为边界:员工合理使用AI提质增效不构成违规。企业需主动适配数字办公,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对企业而言,面对AI办公常态化趋势,应摒弃“一刀切禁止”“事后追责”的管理模式,主动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细化涉密信息清单,明确禁止录入、上传AI平台的核心数据、机密文件范围;制定AI工具使用管理办法,划定合规使用边界;常态化开展数字办公合规培训,明确员工权责与风险红线,从源头规避劳动争议与信息安全风险。
作为职场员工,日常借助AI辅助办公时,也需要坚守合规底线。主动了解公司数字化办公及保密制度,严禁将企业核心机密、未公开数据、涉密文件上传至公共第三方AI平台,同时留存办公操作记录,规范履职行为天津市股票杠杆信息门户,规避个人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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